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鹏新决定逮捕

发布时间:2024-07-08 14:53:40 来源: sp20240708

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(记者李楠楠、薄晨棣)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(责编:薄晨棣、邓志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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